新闻

位置 : 首页 > 新闻 > 政策

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的通知

浏览次数:307 日期:2021-04-22

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的通知
国卫办规划函﹝2020﹞111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:

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、新建工作的指导,现将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》印发你们,供参考。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,做好统筹规划,精准调配医疗资源,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,通过院区功能调整、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,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。

附件: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(试行)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
2020年2月8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0-02/11/content_5477301.htm


上一篇 : 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...